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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山西省技术转移机构认定管理办法》(晋科发〔2022〕66号)有关规定,经形式审查、会议评审、现场考察、党组审议等程序,现将2025年度山西省技术转移机构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至2025年11月6日。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,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;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,不予受理。
受理部门:省科技厅成果处
联系方式:0351-3809076
地址: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集中办公区A座1123室
山西省科学技术厅
2025年10月31日
附件 2025年度山西省技术转移机构拟认定名单 | |||
序号 | 机构名称 | 申报单位 | 组织推荐部门 |
1 | 中国﹣白俄罗斯电磁环境效应“一带一路”联合实验室 |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三十三研究所 |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三十三研究所 |
2 | 山西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| 山西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| 综改区 |
3 | 太原新和科技众创空间有限公司 | 太原新和科技众创空间有限公司 | 综改区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