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科技局,省直有关部门,各有关单位:
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,发挥股权投资引导带动作用,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《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“先投后股”工作指引》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“先投后股”工作指引.doc
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财政厅
2026年2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