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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经信委关于做好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市经信委,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,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工厅信软〔2017〕987号)要求,为做好我省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试点示范内容

  围绕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研发、领域应用、产业支撑服务、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四个方面,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,通过试点先行、示范,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、做法,推进大数据产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
  二、申报要求

  (一)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大数据采集、存储、加工、分析、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、科研院所等单位。

  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、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,申报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技术先进、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,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。

  (二)2018年试点示范内容包括4类领域10个方向,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,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方向不超过2个。(详见附件1)

  (三)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市经信委、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、省属企业组织推荐。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,出具推荐意见函,于12月18日前将推荐意见函、项目申报书(见附件2)纸质版(一式三份)和电子版(光盘)报送我委大数据产业办公室。科研院所可直接申报。我委将按照申报要求,择优推荐。

  三、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张海晨 联系电话:0351-3046239

  材料提交地址:太原市府东街95号省经信委大数据办

  附件:

  1. 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.doc

  2. 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.doc

 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
  2017年12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