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是******推进“十三五”林业规划任务,攻坚深度贫困的关键之年,做好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扶贫工作意义重大。根据全省扶贫工作总体部署,结合《山西省林业生态建设扶贫行动方案》及脱贫攻坚任务,现制定2018年行动计划。
一、年度目标
坚持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,聚焦深度贫困集中力量攻坚,联动实施造林务工、退耕奖补、管护就业、经济林提质增效和产业富民“五大项目”,在58个贫困县完成营造林260万亩以上;全年完成退耕还林195万亩,及时兑现农户补助资金;在58个贫困县完成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150万亩;落实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7000万元用于36个国定贫困县聘用生态护林员。
二、工作任务
(一)扎实开展造林务工脱贫。以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为抓手,扎实推进造林绿化,在58个贫困县完成营造林260万亩以上,其中10个深度贫困县新增造林50万亩。推进落实社员进退机制、议标落实机制、劳务发放机制、质量监管机制、培训服务机制、成效考核机制等“六大”机制,规范完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,将贫困县的造林任务通过议标的方式全部安排给造林合作社实施,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参与造林过程中获得劳务性收入。鼓励造林合作社承揽经济林提质增效、森林抚育、森林管护等林业工程项目,扩大合作社经营范围,积极参与林业资产性收益,实现造林合作社由单一造林向造林、管护、经营一体化方向发展,确保贫困社员长期有活干、务工可持续,能够长期稳定脱贫。
(二)积极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。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安排部署和《提前启动2018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的通知》(晋政办发〔2017〕83号),将全省国土二调成果图斑内195万亩25度以上陡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范围,******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,按期将补助资金兑现到户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,推进种植结构调整,鼓励农民在条件适宜的退耕地上优先发展经济林;鼓励农民以退耕地经济林经营权价值评估量化入股的方式,与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进行股份合作经营。
(三)继续实施生态管护脱贫。在继续争取国家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7000万元,用于36个国定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基础上,积极争取国家生态护林员岗位,将新增护林员岗位全部落实到深度贫困县,增加我省深度贫困地区生态管护岗位,扩大深度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参与生态管护就业的覆盖面,提高贫困群众管护就业收入;加强现有贫困护林员信息核实、培训管理,继续对比例不达要求的贫困县进行重点督导,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补充到管护队伍,使聘用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护林员占到全省护林员总数的60%以上。提高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生态管护参与率、收益水平和林业扶贫成效。
(四)持续推进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。在58个贫困县继续实施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150万亩,对4-20年生核桃、红枣、沙棘等干果经济林结果树,******实施整形修剪、高接换种、科学施肥、有害生物防治等综合管理;将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任务优先向深度贫困县、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。加大培训力度,采取现场培训、技术观摩等方式举办干果经济林管理技术培训班,为项目区培养一批懂技术、会管理的技术明白人,为提高干果经济林管理水平和贫困群众收入提供智力支撑。
(五)实施林业绿色产业脱贫工程。积极贯彻落实“小灌木,大产业”发展战略,按照“一县一个主导产业、一乡一个主导树种”的思路,以“企业+合作社+农户”的模式,通过新建和改造相结合,让贫困户依托龙头企业在适宜发展的退耕地和造林地上,优先发展沙棘、连翘等特色经济林,并对现有野生沙棘、连翘等灌木资源实行改造,******提升林业对富民增收的贡献率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落实“中央统筹、省负总责、市县抓落实,乡村具体实施”的工作机制,市县林业部门作为具体责任单位,主要领导要以林业生态建设扶贫统领林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,细化分工、责任到人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统筹规划部署,精心组织实施,扎实推进生态建设扶贫各项工作。成立林业生态扶贫工作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,制定出台《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》,把专项治理与承担的生态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扎实开展专项治理,以过硬的作风确保生态扶贫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。建立并推行造林合作社造林质量和扶贫成效“双考核、双评价”机制,淘汰一批造林质量不合格、扶贫成效不显著的合作社,树立一批辐射带动明显、扶贫成效显著的示范合作社典型,带动和促进造林合作社取得更大发展。
(二)加大改革创新力度。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础上,按照集体林“三权”分置的要求,进一步创新机制,拓展林地经营权能,激发林业发展的活力。落实集体公益林管护权,国有林场对托管的集体林地纳入日常经营管理范畴,实行常态化管理,林地经营用工优先吸纳林农,优先发展经济林,收入扣除成本后利润分配给村集体和林农。以稳定林地承包权为基础,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为载体,以股份合作为主要模式,将林地林木经营的预期收益作价评估后量化折股,投入到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作为股本金,由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对集体经济林进行统一经营管理,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营,切实盘活林地资源,让村集体和林农获得“保底+分红”的收益。创新集体林经营方式,鼓励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林项目,把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,将零星的林地集中起来,开展联合、合作经营,综合开发利用林地资源。依托山西林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,多渠道筹集林业生态建设资金,确保贫困地区林业生态建设扶贫项目顺利实施,带动贫困人口稳定增收。
(三)强化服务指导。围绕林业生态扶贫工作作风专项治理,将督导和作风专项治理有机结合起来,聚焦政治站位、责任落实、政策落地、资金项目、干部作风和督查巡查六个方面17个问题,按照制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,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作风专项治理。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,进一步完善制约监督制度体系,以“阳光扶贫”“廉洁扶贫”保障“精准扶贫”。继续坚持“督查、调研、指导”三结合,对全省林业生态扶贫工作开展集体督查,掌握情况、督促工作。组织省、市、县、乡四级生态建设扶贫督导服务工作组,分级落实责任,合力扶贫攻坚。继续派出20个督导服务工作组,对58个贫困县,特别是10个深度贫困县造林合作社运行管理各环节进行督促指导,集中破解工作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,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,确保造林合作社规范运行,形成集中力量攻坚的良好态势。
(四)加强宣传引导。充分发挥广播电视、报刊杂志、网络、微信、微博等新闻媒介的宣传作用,在贫困地区广泛宣传合作社造林、退耕还林、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等林业生态扶贫惠民政策,加强政策解读,让林业生态扶贫各项政策进村入户,提升贫困地区群众对林业生态扶贫政策的知晓率。同时,各级林业部门要注重深入基层,挖掘和总结推广基层林业生态扶贫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先进经验。